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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定及细则;
2、制定就业指导计划和毕业教育计划,组织各院系实施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并进行检查监督,
3、宏观管理、督促、考核各院系的就业工作;
4、拓宽就业渠道,收集、整理并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
5、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查工作,并及时向省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
6、负责组织举办校内供需见面活动,组织毕业生参加省、市主管部门举办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7、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指导、审核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8、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9、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就业指导课的教学,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10、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处理协调毕业生遗留问题;
11、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12、组织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组织并指导实施全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13、负责校企合作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4、负责大学生就业能力超市、创业资讯园和创业实践基地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15、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成功素质训练基地管理和培训工作;
16、完成主管部门或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