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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往届毕业生改派所需的手续和流程

发布时间: 2012/08/15  点击次数:7613次 黑龙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于2007年9月1日以后开始受理个人改派事宜;
    一、为不影响往届毕业生就业,将采取每周两次加班办理改派手续,即: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五下午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改派材料,请于星期三下午14:00时――16:30时到二楼大厅领取;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上午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改派材料,请于星期五下午14:00时――16:30时到二楼大厅领取;
    二、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工作流程的通知》(黑教学办[2006]105号)精神,毕业生请按以下程序办理就业手续:
    1、在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期间,二楼大厅有关工作人员负责接收、初审毕业生提交的改派材料(包括报到证原件、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收函、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函),按照毕业学校,分别于星期三和星期五上午8:30分交毕业生就业主管人员审批签字后统一交工作人员打印《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二楼大厅“改派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和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收费窗口”缴纳服务费,到指定窗口加盖就业专用章(有关人员根据主管人员签字的改派材料方可在《就业报到证》上加盖就业专用章);
    3、毕业生持新办报到证到毕业学校或人才中心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档案转递手续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4、改派地点在哈尔滨市赣水路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