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甲辰[龙]   农历十月廿二
 
     通知公告返回>>
鹤岗师专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
    发布时间:2009/06/08  浏览次数:4784  
  
 

鹤岗师专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处(室)、系(部):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为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找准影响和制约我校发展的突出问题,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一次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围绕市场和开放式办学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校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2、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后勤服务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影响和制约我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3、以贯彻落实高校强省规划为主要内容,围绕提高育人质量,加快学校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我校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对加快学校发展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4、我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方面有哪些优势和不利条件,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哪些意见和建议。

5、我校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哪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如何解决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6、我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应重点解决哪些问题。

二、调研方法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和访谈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要深入到各处(室)、系、教研室和学生班级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活动。

三、要求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调研工作,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要深入基层,结合实际。通过认真细致地调研找准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并形成调研报告,于331日前报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调研组(校办公楼304室)。

            中共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09年3月17

 
Copyright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黑ICP备06007025号 技术支持:哈尔滨秦汉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