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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角社团】墨耘书法协会

文章来源 :鹤岗师专 发布时间: 2009/06/02  点击次数:12282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墨耘书法协会是共青团鹤岗师专团委委领导下的以学

生为主体,以培养书法爱好者,全面提高学生书写水平和艺术修

养为目的的学生第二课堂训练基地。

第二条  协会自觉接受主管单位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宗旨

第三条  组织各项书法学习交流活动,定期组织汇报展览,在学

校营造艺术氛围,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条  认真组织、完成校园科学技术文化艺术节及金秋体育

节,参加各级书画比赛和交流。

 

 

第三章  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第五条  协会以学生为主体,指导教授监督辅导的形式,开展系

列书法活动。

第六条  协会常委会是协会的日常领导机构,分别由会长、副会

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其职务由上级主管领导推荐及经集体讨论通

过产生。

     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制定协会的活动计划;

 

(二)决定协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制定实施协会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章   协会的活动与辅导

第七条  协会的每一次活动由协会领导机构和指导教师共同商定

后,向学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协会活动计划进行活动。

 

第八条  协会活动的主要形式有:举办讲座、现场辅导、开展笔

会、参观交流、书法创作、书法竞赛、书法展览等。

 

第九条  辅导活动按照协会工作计划进行,主要以讲座和创作辅

导为主,提高会员的书法能力和审美能力。适时邀请书法名家到

协会进行工作指导。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各项竞赛活动,对于会员

的优秀作品,协会进行收藏,并给作者颁发收藏证书,作为永久

性纪念。

 

 

第六章   会员的招募

第十条  协会每年进行纳新活动,纳新的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当年

的具体发展需要为准。   

第七章         奖励及考评制度

第十一条  每年评选出优秀会员及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并由校

团委向其所在系部通报。

第十二条  协会的每次大型活动后,根据会员平时的活动表现、

考勤纪录和书法水平等评选出先进个人。累计三次被评为先进个

人的会员可被申请参加“优秀会员”的评比并推荐参加校“文艺

之星”的评比;累计三次受到表扬的会员可向理事会申请参加先

进个人的评比。

第十三条  协会成员违反纪律有如下项目者予以相应处罚:

 

(一)违反协会章程,破坏协会工作,给协会带来不良影响的,

依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

(二)无故缺勤、迟到、早退、违反例会纪律累计超过六次,视

为自动离会;

(三)破坏协会公共财物应照价赔偿。

                                      墨耘书法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