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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纪检监察室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制度的预防和保证作用,开学初,鹤岗师专紧紧围绕高校强省建设及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校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进一步完善,并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会上,学校纪委分别从学校决策、运行管理和监督保障三个方面,有重点地对学校内部人、财、物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岗位和环节的权力运作过程的制度建设进行了细化和责任分工。要求各部门针对重要环节和岗位,完善和修订有关廉政制度,由校纪委负责打印装订成册。
通过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发挥制度的强制力和规范性、约束性作用,使我校达到学校决策、运行管理、监督制约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