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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2012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11/21  浏览次数:5719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和我校2011-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特编制此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我校认真贯彻实施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主要开展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了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务公开的筹划组织与协调,监督校务公开执行情况并受理投诉、反馈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由此形成了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完善了《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学校校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责任范围、公开范围及时间、公开形式及程序、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从而切实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现代手段通过校园网络进行信息公开。学校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校园网站的功能:学校网站分为门户网站和校园内网,对校内外进行信息公开。今年投资资金对学校门户网站和校内信息网进行改版,进一步完善了重要通知、工作动态、文件发布、工作督办等栏目,强化了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建立了校长信箱,通过校长信箱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直接和学校沟通的渠道。
除了网络平台,学校还通过会议、文件纪要、校报团报、校园广播、文化长廊等形式公开学校信息。
(四)加强信息工作培训
为了更好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要求各部门设立专门信息员,每年组织信息员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信息发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开展深入的研讨和培训,并对上一阶段信息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布署。通过培训与交流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刻,信息工作业务能力得到加强。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1――2012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34条。其中 “重要通知”187条, “校务公开”119条,“工作动态”184条,“文件发布”44条。
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工程公示;学校招生政策及招生录取信息;学生学籍管理、违纪处理、奖助贷款发放等相关政策、办法、结果等;学生就业政策、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结果等教学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党风廉政建设、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情况等信息;教学管理信息查询、学籍管理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在2011――2012学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定的基础,但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内容及形式不够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各系(部)的作用,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职责,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推进学校各职能部门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做到实时发布,保证信息维护、更新及时、全面、准确。
(三)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以及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的契机,继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等各项工作,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管理,提高网站的实用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丰富学校信息公开形式,深入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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