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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21  浏览次数:9892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黑教办[2014]3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学校在各职能部门确定了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有关事宜,形成了由校长领导,校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一年来,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逐步加强。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及内容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15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有1459条,占公开信息总量的97.2%。

根据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与学校建设发展、各项改革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的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事业统计数据;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月度工作安排和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基本情况。

(2)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度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招生与就业信息。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规定和细则,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学生名单,用人单位招聘等就业方面的信息。

(4)财务信息。学校预算决算信息以及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对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各单位公布;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对全体师生公布,并在学生主要集中场所进行公示。

(5)学生教育与管理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办法和名单的公示,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就业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6)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各类评优评先、人才引进过程及结果等。

(7)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建设、实训建设、校企合作等。

(8)科研管理信息。包括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以及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等。

(9)后勤服务与资产管理信息。包括疾病防控、社会化管理,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等。

(10)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11)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情况,涉及学校的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2)纪检和信访情况。包括纪律监察以及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所提意见、建议、投诉、求助受理和政策咨询解答等信访工作。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2.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一是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和校园内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重大信息;三是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媒介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程序和时限

学校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等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且在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处理和落实情况,广泛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信息公开的时限则根据信息内容而定。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4.2013-2014学年度重点公开信息内容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在23个省、市、自治区的专科招生计划为2060人(含单独招生50人),其中:省内819人,省外831人。实际录取专科生684人,其中:省内453人,省外399人。在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中新生报到人数为608人,其中省内报到372人,省外报到236人,报到率为89%。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主动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一部分,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等方式,对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标准,奖助学金项目、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学校每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上年度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方案,公开上年度学校收入情况、经费来源、支出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年度预算编制原则、方法、程序和预算分配情况等。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学校严格按照鹤岗市物价局的要求执行收费工作,收费项目分别向省教育厅及市物价局报审。按省教育厅和物价部门规定的内容、形式和标准执行收费工作。采取多处张贴公示栏等方式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管理。

近几年来新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登入当年的招生简章,在新生《缴费须知》中详细说明,保证社会、家长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学校严格按物价局、财政局核实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统一使用专用财务票据。同时,通过现金、银联卡刷卡等缴纳学费形式完成学费的收缴手续,使开学收费高效、安全。到目前为止,全校未有因学费异议的投诉。

(二)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对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申请公开为辅。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制建设、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公开的媒介等方面,学校经常组织师生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反应良好。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

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各部门公开的内容、形式等不够规范,缺乏主动公开意识,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2.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学校少数部门工作内容属涉密信息,因为相关制度不够明确,部分人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如何更好地处理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关系,需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发挥保密办公室的监督审查作用。

3.因近期校园外网网站改版,信息公开网页暂时只能在内网打开,待网站全面改版升级后恢复正常功能。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学校二级机构的作用,促进各单位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途径。努力增进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如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加强征求意见环节,增强对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3.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公开发布信息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深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重点抓住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推动各单位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4.加强信息公开考核监督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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