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账号:
密码:
X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禁举办“升学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严禁举办“升学宴”的通知》
校纪委
2015年7月3日
关于严禁举办“升学宴”的通知
高考录取在即。为了严肃党纪政纪,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市纪委、监察局就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管住自身、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还要管好所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严禁为子女升学举办除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以外参加的“升学宴”,严禁收受除直系亲属以外的个人或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各单位对今年有子女升学的干部职工,要及时开展警示谈话,要求其做出承诺,明确纪律要求。
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查处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对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置党纪政纪于不顾,违规举办“升学宴”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发现的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335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