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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6年我校特殊慢性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人必须是本单位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此次申报坚定的病重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活动肝炎、抑郁症、帕金森、肺结核、肾透析、肿瘤、红斑狼疮、肝肾排异;
3、申报人员所需材料
A、填写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鉴定申请表(需一寸照片一张)
B、特殊慢性病申请人员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诊断结论和化验单,其中住院病历的首页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单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或院医保部门审核盖章确认;门诊病历为原始病历;复印件无效。
4、申报填表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
地点:机关二楼总务处(205室)
咨询电话:13946701417 3593057
总务处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