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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1  点击次数:5198次
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中宣发〔2015 }
26)等文件要求,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作,遴选若干个马克思主义学院,予以重点资
助,逐步带动全省马克思主义学院整体发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高校(含部属高校)所属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申报条件
()坚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未发生过违反政治纪律、违背师德师风的恶性事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教学科研二级机构须独立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背景和工作经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负责,学科建设走在前列。原则上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科学规范、成效突出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也可申报。
()学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把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二级机构建设,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能够给予充分的政策条件保障。
()教学科研实力较强,居于全省领先水平,在全省开展的“四进四信”专题教学活动中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具有省优秀教学团队、国家和省部级相关科研项目,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研究宣传和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人才队伍素质较高,拥有政治坚定、学养深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有龙江学
者、长江学者、全国或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
会委员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规范使用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和教学大纲。严格落实课程、学分及对应的教学学时。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和普及。
三、目标要求
计划到2020年,拟分2-3个批次,培育和支持10所左右高校建设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力争1所高校明年入选国家级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整个建设周期为}-5年。具体建设要求:
()加强学科建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为中心任务,着眼于做大做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探索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中心的多学科协同创新,推出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提供有力的学科支撑。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建设,力争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零的突破。
()深化教学改革。积极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试点,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方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和实践教学、网络教学的有效补充作用,建设国家精品
视频公开课,形成以教学为中心、教学引导科研、科研深化教学、教学科研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获得国家重点培育、支持和推广的教学改革资助项目。
()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研究,尤其注重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四进”专题辅导教学工作,参与理论和政策咨询,加强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宣传阐释,以高水平的科研提升教学水平和效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获得一批省部级和国家级重点研究课题。
()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严把教师选聘政治关,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通过项目资助、实践考察、海外研修、国内访学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快优秀人才成长步伐。重视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创设条件在青年大学生中形成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热潮,吸引优秀青年人才加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队伍。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层次领军人物”计划,加大培养和引进工作力度,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一个建设周期内至少培养出1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层次领军人才,并在国家级名师、团队建设中取得应有位置。
()加强组织管理和配套保障。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在高校党委书记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校领导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在学校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中优先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在人才培养、科研立项、评优表彰、职务评聘
等方面优先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真正落实思想政治理论
课在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的重点建设地位。
四、管理考核
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对每所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申报高校须给子必要的经费配套和相应的政策支持,并在申报材料中予以列明。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对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过程指导,申报时填写预期成效和建设成果为重要考核指标。已确定为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应每年接受督查并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示,诫勉整改,2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重点称号,终止各项支持,并追回所奖、补费用。
五、申报和评选程序
具备条件的高校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报,并认真填写《黑龙江省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书》(见附件),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方案以及项目建设预期成果要具体可操作。
由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依据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情况和申报学校综合情况,共同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入选名单。经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后确定入选学校。
六、工作要求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积极申报,客观真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经学校党委审核盖章。申报材料一式7份,请于20161127日前报送省委高校工委宣传部(联系人:张颖,0451-53671946;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邮编:150001 ),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ljllca}126.comhljgwxcb}l63.com
附件:黑龙江省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书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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