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使教学评价体系更加客观、科学、系统,更具有权威性,使思想政治教研部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部的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督导组织
1、成立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教学督导组,负责全系部教学督导工作。
2、教学督导组由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成员2名。上述人员统称“教学督导员”。
3、教学督导组成员每2年一个任期。换届期间如有成员因故长期不能参与教学督导工作,应及时充实人员。换届和充实人员。
二、督导组职责
(1)督促、检查、指导巡视教学工作,全面了解系部教学动态和各教研室教学组织的管理情况,评估教学质量,为系部决策提供依据。
(2)广泛听课,为教师打分,并指导系(部)教学工作。
(3)向系领导反映督导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
(4)教学督导组长负责主持教学督导组全面工作,并向领导及主管部门反映督导情况。成员根据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安排,统一或独立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三、督导工作程序
1、督导组成员按学校和部的要求进行听课,亦可自行随机听课,并对系(部)教学工作进行指导。
2、每次听课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对被听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分析,写出评语和指导意见或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部里,各部门教研主任再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教师本人。
3、督导组负责对教学中问题较多的教师,要协助相关教研室制定措施,促其整改。
三、其他
1、教学督导组对教师的听课评价,是教师参加各种奖项评选、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2、督导员对教师的评价要坚持“公正、合理、准确、守密”的原则,实事求是,不送人情分。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