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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服务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助学贷款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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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9/03

(201591日修订)

     鹤岗师专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地助学贷款两种。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学生在高考后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到当地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报到时将教育局开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证明》交到鹤岗师专学生处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负责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回执录入。

    二、校地助学贷款是学生到鹤岗师专报到后办理。

    办理校源地助学贷款程序:

    1、借款人必须持有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 并且是当年的贫困证明,粘贴到A4纸上。

    2、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如果新生学生证没办下来,可用录取通知书代替。要求复印到A4纸上。

    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上,背面下 复印到A4纸)。

    4、未成年人申请贷款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保证书”。(2份原件)

    5、登录登录华安学贷险网站www.gjzxdk.com进行报名。

    6、报名成功后将打印材料整理齐全后交到学生处资助中心。

    7、华安保险公司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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