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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借阅证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5/30   点击次数:6514次 一、借阅证办理方法

    读者办理借阅证均需交本人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1张,工本费由学校承担。
   1、学校按计划招收的学生,由班级统一收齐照片,统一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借阅证。证件有效期以在校学习期限为准。
   2、新教工入校后,本人需持人事部门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证件有效期以在校工作期限为准。
   3、短期来馆查阅资料的外单位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介绍信办理临时借阅证,交押金100 元,期限为一个月。
二、借阅证管理办法
   1、读者入馆借阅均需使用本人借阅证,不得使用他人证件借阅或代替别人借书。
   2、借用或冒用他人证件者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证件,由持证件人登记身份,并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罚。借用他人证件借阅者,对双方批评教育或停止双方借阅权1个月,冒用他人证件(捡来或窃取),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取消借阅权1个学期。
   3、读者要妥善保管借阅证,若将证卡丢失,应马上与图书馆流通部联系办理挂失,并可立即补办新证。
   4、读者毕业离校时,读者须持借阅证到图书馆办理读者信息注销,由图书馆核实确无欠书、欠款情况后,在离校通知单上盖章。同时收回借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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