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办普招〔2013〕1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继续面向黑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及煤炭企业和社会优秀青年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按照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有关政策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4年6月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单独招生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领导下,由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3、学制三年,全日制学习,专科学历。收费标准和普通高考学生完全一样(见计划表)。宿费600元/年/生,分年交纳,书费500元(多退少补)。
4、我校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及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符合《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办普招〔2013〕10号)文件中有关条件的考生。
2、面向黑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力毕业证的煤炭企业和社会优秀青年。
3、年龄在17周岁~45周岁之间。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11月29日。
2、报名方法。考生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也可到我校招生办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所在地招生办集体报名。
3、现场确认:3月27日考生必须到学校报到,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四、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人数 |
学费(元/年) |
1 |
540301 |
煤矿开采技术 |
3 |
50 |
4500 |
2 |
540307 |
矿山机电 |
3 |
50 |
4500 |
3 |
540308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3 |
50 |
4500 |
4 |
540504 |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选矿方向) |
3 |
50 |
4500 |
5 |
540501 |
矿物加工技术(石墨方向) |
3 |
50 |
4500 |
6 |
620206 |
会计与审计 |
3 |
50 |
4500 |
合计 |
300 |
|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30日。
2、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试卷,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考试内容是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形式为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六、联系方式
电话:(0468)3593550 3593520 3593180 3593118 1870468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