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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师专党委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0/10/10  浏览次数:1784  
  
 

鹤岗师专党委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按照中央、省委、省高校工委和市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统一部署,为巩固和拓展全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热情,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师专党委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

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领导集体。二是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工作机制好。各党总支、党支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机制完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四是工作业绩好。各党总支、党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五是群众基础好。各党总支、党支部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和师生中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共产党员做到“五带头”。

教职工党员做到:一是带头学习。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广大师生。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着力解决广大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广大师生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学生党员做到:一是带头坚定信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祖国至上、人民至上的观念,关心集体,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是带头勤奋学习。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专业实践,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素养,学习成绩优良。三是带头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积极投身“三下乡”、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全面发展。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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