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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学校教育发展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优秀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月薪3500元(寒暑假正常休息并带薪)。
二、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进行交流。(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年龄原则上未满33周岁(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曾就读于部属高校、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相应荣誉者优先。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