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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2018学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鹤岗师专 发布时间: 2017/12/25  点击次数:5314次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2018学年寒假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3月4日。现将假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

1、学生于1月8日(周一)、9日(周二)、10(周三)考试,考试结束后离校,3月4日(周日)返校,5日(周一)上课。

2、教职工于1月15日(周一)放假,3月1日(周四)上班。

二、值班值宿

1、每天有一名中层干部政务值班,一名教师保卫值班值宿。各级值班人员必须按要求时间到校8值班。

2、值班值宿人员、门卫更夫要认真负责填好值班记录,不准漏岗,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值班期间由于不在岗出现的问题,由值班人员负责。

3、值班值宿不准用校外人员顶替,有事人员要同级串动并报告保卫处。由于串动造成漏岗由串动本人负直接责任。

4、值班人员要不定时地在全校进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每日巡视不能少于三次。

三、安全保卫

1、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夕,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开展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的安全教育警示。

2、抓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整改,消除各种隐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检查以防火、防水、防盗、为重点。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严防死守,确保放假期间学校安全无事故。

3、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

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防止受到攻击、破坏网络系统和利用网络制造破坏和混乱。加强对涉及稳定的各种因素的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四、其它要求

1、外出人员要注意安全,遵纪守法,防止上当受骗,防止被盗,不轻易让陌生人托管物品或食用他人食物。

2、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假期期间社会活动的协调管理,特别是要教育学生必须遵章守法,注意安全,按时返校。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