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市(地)委,省直各团委,省直各高校团委,各省管企业团委,团省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团章规定,经省委和团中央批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 团黑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预定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至 27 日在哈尔滨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总结共青团黑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以来全省共青团工作,确定今后五年全省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二、代表团组成
大会代表组成 16 个代表团:哈尔滨代表团,齐齐哈尔代表团,牡丹江代表团,佳木斯代表团,大庆代表团,鸡西代表团,双鸭山代表团,伊春代表团,七台河代表团,鹤岗代表团,黑河代表团,绥化代表团,大兴安岭代表团,省直第一代表团(农垦、森工、哈铁系统代表),省直第二代表团(省直机关、地矿、南航、军区、武警、大庆油田、中石油、龙江银行、金融系统代表),省直高校代表团。
三、报到安排
1. 齐齐哈尔代表团、牡丹江代表团、佳木斯代表团、大庆代表团、鸡西代表团、双鸭山代表团、伊春代表团、七台河代表团、鹤岗代表团、黑河代表团、绥化代表团、大兴安岭代表团:
报到时间、地点:4月23日14:00—4月24日11:30,和平邨宾馆一楼大堂(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1号,0451-87918141);
报到形式:以代表团为单位集体报到。
2. 哈尔滨代表团、省直第一代表团、省直第二代表团、省直 高校代表团:
报到时间、地点:4月24日9:00—11:30,新巴黎酒店一楼大堂(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7号,0451-87108888);
报到形式:可以代表团为单位集体报到,也可分散报到。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地、各单位迅速通知代表做好参会准备,提醒代表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请每个市(地)代表团确定1名非代表身份的随团工作人员作为代表团秘书,负责会议期间联络工作。各地、各单位参会回执(见附件)请于4月18日(星期三)17:00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大会会务组。联系人:王子剑、 孙中奇、杨彧,0451—53638862、53645282(传真);tswbgs329
@163.com。
2. 大会为哈外各市(地)代表团安排接、送站。请哈外各市
(地)代表团于4月17日(星期二)17:00前将抵哈、离哈时间、车次报大会会务组。联系人:孙中奇,0451-53638862。
3. 代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需以所在市(地)级团委 名义向大会组织组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 执行。联系人:包占全、郭德亮,0451—53638883。
4. 请代表着正装、佩戴团徽参会。(解放军、公安系统同志着军装或制服,少数民族同志着民族服装。代表报到时大会会 务组统一发放团徽)。
5. 请与会代表会前认真练唱团歌。
6.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要按时参会、集中住会,严格遵守会 风会纪。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及时报告所属代表团团长, 并报大会会务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7. 会议期间,将组织与会代表为全省共青团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每人撰写1篇300字以内的对新一届团省委工作的意见建议。请与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深入研究思考,提前做好准备。
8. 会议期间,将套开团市(地)委书记会议,听取各团市(地) 委近三年工作情况汇报和对全省团的工作的意见建议,每个市
(地)发言不超过15分钟,请各市(地)提前做好准备。
9. 大会为学生和农民代表报销往返交通费,请各代表团秘书在会后一周内汇总本代表团有关代表乘车票据,与大会会务组联系报销。
10. 各地、各单位应于会前组织对代表的培训工作,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为开好此次大会做好准备。
附件:共青团黑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参会回执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共青团黑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参会回执
市(地)级团委(盖章):
注:“代表团秘书”请在备注栏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