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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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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10/12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禁毒委总体工作部署和《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全面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切实加强对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边炳鑫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唐亚楼  党委副书记

慕建超  副校长

张景学  副校长 

王金龙  副校长

成  员:訾世庆  教务处处长

张宏民  学生处处长

李景奉  高教研究室主任

刘仁福  督导室主任

刁晓亮  团委书记

张士军  宣传部部长

李  檀  保卫处处长

下设毒品预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相关处室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职责分工:

1.结合学生特点,以落实《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为主要内容,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毒品预防教育和管理工作。(保卫处、宣传部)

2.加强学生全过程教育,要在新生入学后、实习期间、毕业生毕业前集中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特别是实习期间,建立学校、学生、企业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教育,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务处、学生处)

3.贯彻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认真落实学校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好包括禁毒法规在内的“法律进课堂”活动。通过请专家进行毒品危害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师生远离毒品、健康生活。(高教研究室、宣传部、学生处)

4.要每年组织学生就近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园地、戒毒场所)。配合禁毒部门对涉毒青少年进行心理干预和帮教,提供一对一心理服务等。(高教研究室、团委、学生处)

5.要把毒品预防教育列入教师培训内容,根据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毒品预防教育质量。(教务处)

6.要通过开设相关课程、邀请专家举办讲座等各种形式提高师范生毒品预防教育意识和能力。(教务处)

7.毒品预防教育要做到教学有计划、课程有教案、活动有记载。建立定期检查和跟踪问效机制,对课程开设不到位教育宣传不到位的学校定期进行通报,并指导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毒品预防教育落实、落靠。(教育督导室、保卫处、教务处)

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履职尽责,协同配合,确保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落实落靠,不断强化学生预防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努力提高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水平,为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提供坚实保障。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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