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李景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浏览次数:4482
- 发布时间:2018/06/28
各处(室):
经中共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2018年6月25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景凤同志任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免去改革与发展研究室主任职务;
刘仁福同志任基础教育部(督导室)主任,免去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职务;
于 辉同志任总务处副处长兼资产管理科科长,免去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徐 巍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兼财务科科长职务;
种建德同志任人文社会科学系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实行聘期制,聘期为3年。
免去:
李成林同志基础教育部(督导室)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戴淑萍同志人文社会科学系公共教研室主任职务;
刘 洋同志理工与经济管理系副科级专职辅导员职务。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6月28日
Copyright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黑ICP备06007025号 技术支持:哈尔滨秦汉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黑ICP备06007025号 技术支持:哈尔滨秦汉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