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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师资

关于于李景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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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6/28

各处(室):

经中共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2018年6月25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景凤同志任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免去改革与发展研究室主任职务;

刘仁福同志任基础教育部(督导室)主任,免去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职务;

于  辉同志任总务处副处长兼资产管理科科长,免去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徐  巍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兼财务科科长职务;

种建德同志任人文社会科学系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实行聘期制,聘期为3年。

免去:

李成林同志基础教育部(督导室)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戴淑萍同志人文社会科学系公共教研室主任职务;

刘  洋同志理工与经济管理系副科级专职辅导员职务。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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