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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

鹤岗师专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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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5/24

一、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集中学习两次,全面了解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人才培养工作状态采集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要认真分析数据填报内涵,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办学指标,保证学校办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实行条块管理,学校职能部门必须对各系部填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核对把关,保证相关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准确科学。

四、各部门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行专人管理,并做好日常数据信息的搜集工作,保证本部门数据信息的连续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五、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负责填报信息的技术指导和任务分解工作,对数据平台的相关项目做到全面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的技术要求。

六、涉及教师个人填报的信息,所属的系部必须安排专人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七、各部门人才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要互相配合,高教研究与评价中心要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有关数据填报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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