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页

其他信息

关于高考录取期间严禁操办“学子宴”的通知

  • 浏览次数:6188
  • 发布时间:2018/06/06

2018年高考将至,为严肃党纪政纪,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树立良好社会风气,预防违规操办“学子宴”现象的发生,市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操办“学子宴”;

  2、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严禁参加非家庭性违规举办的“学子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

  4、严禁用公车、公款送子女入学;

  5、严禁借机让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升学及相关费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申并强调有关纪律和要求,持续传导压力,确保高考录取升学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今年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及时开展警示谈话。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学子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发现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市纪委监委将组织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址://12388.hegang.gov.cn。

 

                       鹤岗市纪委监委

                               2018年6月5日

Copyright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 黑ICP备06007025号 技术支持:哈尔滨秦汉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