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双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倡导风清气正的节日新风。市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
五、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六、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
八、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申并强调有关纪律和要求,持续传导压力,确保“五一”、端午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深入开展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学习教育,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址:http://12388.hegang.gov.cn。
鹤岗市纪委监委
201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