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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浏览次数:1506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23年10月23日开始,对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开展为期30天左右高校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
接访地址:鹤岗市东山区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关楼1楼111室
举报电话:0468-8951503,15545926008,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 
电子信箱:15545926008@163.com
寄信地址:鹤岗市东山区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委第四巡察组信访室(收),邮政编码154100。
受理时限:信访接待时间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4日。
特此公告。
中共鹤岗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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