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财政局关于批复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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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0/16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单位报送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6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77.3万元,本年收入5598.1万元,本年支出507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9.8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16.1万元,本年收入4942.6万元,本年支出45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9.8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缴入财政专户817.93万元,收到财政专户核拨收入655.52万元。
五、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3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附件:
鹤岗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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